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

【信願行的過程與差別-2】


“願”字。凡作一事,必先有願,無願絕對不成,所以名曰願力。因要有一種希望,才能發生一種力量:有力量,才能向前推進。故信心已具,即當立願。但願有小願、空願、大願之分。

何為小願?初學佛者,多半只求自利,其願力小。

小願略說三種:

一者,求現世榮樂,即求名利福壽,乃至妻財子祿等;
二者,求來世福報,即求來世生人生天,得大富貴,享受快樂;
三者,為求自了,著於涅盤。
殊不知名利恭敬,妻財子祿,皆我們往劫有漏善因所致,本不待求。即求得矣,而人生如夢,轉眼皆空。生人生天,富貴快樂,總在輪回之中,難逃生老病死之苦。故六祖曰: “擬將修福欲滅罪,後世得福罪還在。”凡此皆是小願。而妄求涅盤者,只圖自了,不知如來應世,為的是救世渡生。只知自了,而不知利他,是執頑空,亦是小願。

何為空願?空願如空頭支票,不能兌現。即學佛人雖具信心,而業識之障蔽仍深。偶爾激於情感,一時興奮,輕立誓願,心口仍不相應。一願出口,轉身便忘。或但逞口說,借博虛名。如此立願,不但易墮妄語,且增違背誓願之大罪。

  何為真願?即真實不虛之願。無論願之大小,均出至誠,詳加審思。願心一發,存心動念,不敢隨便。任憑情況如何,始終如一,絕不違背。

  譬如發願對同參互相敬愛,便隱惡揚善,遇事恒順。發願不動嗔恨,便事事和藹,煩惱不生,漸漸做到冤親平等。但其願真而不大,雖有受用,仍非究竟。

何為大願?學佛到了因緣成熟,得遇善知識,徹底明瞭佛法真義,深知佛恩難報,發至誠不二之心,立利他無我,宏法利生。眾生不盡,我誓不盡之大願。至於為法捐軀,傾財盡命,猶屬其次。此所謂宏誓大願。

大家當知願心即是因心。有因心才有果覺。因大果大,因真果真。不但學佛要立願心,才能由因生果,即一種政策主張,或一種技術創造,亦必先具真確的見解,具了真確的見解,還須具有堅定的願望。艱險不避,百折不回,然後才可達到目的。

  若胸無定見,固不能成功:而願力不堅,必至精神渙散,還是失敗。這種事例很多,不必細舉。學佛人在自利方面,為明心見性:在利他方面,為濟世渡生。濟世渡生,固是難事,而明心見性,亦非近功。所以更非要立真實的大願不可。我們發願,與發誓同,故名誓願。

複次, “行”字。學佛人開始就要行,所謂依法奉行。但“行”是根於“願”來的。真實心願已發,即當照願實行。若有願無行,或行之不力,即同口說王膳,不得一飽。所以無論願之大小,或自修,或利他,必須難行要行,難忍要忍,粉身碎骨,在所不辭。行不達願,終不移改。

  但“行”字範圍甚廣,簡單說,就是要行菩薩道。菩薩道即是六渡萬行。而萬行不離六渡。依佛說,以佈施渡貪,以持戒渡毀犯,以忍辱渡嗔恨,以精進渡懈怠,以禪定渡散亂,以般若渡愚癡。此六渡均含有渡己渡人,同登彼岸之意,亦即“行”字之義。而渡人渡己,二者何先?

須知人我一體,自他兩利,渡人即是渡己,渡己正為渡人。大乘菩薩,無我相,無人相,無眾生相。只知利他,結果眾生未盡,而自己先渡。小乘菩薩,著于我相人相,只知自利。我執難破,結果不易自渡。即此可知自利不利,尚在此岸,利他無我,才是彼岸。

總之,信願行三字,皆由心發。大家已聞正法,修習正道。更當時時在心上用功。故六祖教人一則曰: “此須心行。”再則曰: “迷人口說,智者心行。”又曰: “口誦心不行,即是被經轉。”依心起信,依心立願,依心力行。

  心是真如,真如是真實不虛,如如不動之義。念念能依如是之心。則成真信、真願、真行。心本無量,體大無外,處處能依如是之心,則成大信、大願、大行。既真且大,自然心佛同體,感應道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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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報由供養佈施而來,
《普賢行願品》云:諸供養中,法供養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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